“的姐”投资邮票被骗11万元
栏目:邮票辩伪 时间:2006年8月3日19:36
 顾某和王某以高价收购珍稀邮票为幌子,诈骗28个人,总金额超过40万元,其中一名“的姐”被骗11万元。落网后,两名犯罪嫌疑人千方百计推脱罪责,但在南汇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有力指控下,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和11年。

  28个人被骗40万元

  去年6月下旬,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乘客顾某在南汇区下沙镇坐上“的姐”张师傅的出租车,说要到康桥镇镇政府找人。车刚抵达目的地,顾某与自称是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马某相遇。攀谈中,马某得知顾某是来找人收购邮票的,就表示自己有亲戚在邮局工作,可以搞到邮票。顾某说想收购一套“万里长城”邮票,出价每张4000元。两人约定当天就交易。
  马某乘张师傅的出租车前往康桥邮政支局找亲戚拿邮票,但亲戚只能提供60枚邮票,每枚3600元,必须一手交钱、一手拿货。马某称自己所带现金不够,鼓动张师傅一起出资做这笔生意。张师傅信以为真,当即凑足11万元。当她把钱交给马某后,顾、马二人逃之夭夭。张师傅立即报案,警方很快抓获顾某及其同伙王某,但马某不见踪影。
  去年12月底,公安机关将这起诈骗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,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,顾某和王某曾用类似手段诈骗28个人,涉案金额超过40万元。

  百般狡辩难脱罪责

  两名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罪行严重,可能被判重刑,于是想尽办法狡辩。在几起案件中只参与接送同伙的王某很清楚,他没正面接触被害人,被害人无法辨认自己,因此只承认自己参与过其中十余起案件,涉案金额不足20万元。
  对此,承办检察官迅速制定详细办案方案:首先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共同补充侦查,在供被害人辨认的照片中加上有王某人像的照片;其次,采用列表形式将37份涉案被害人笔录一一梳理,核对笔录起始时间和细节,确认没有矛盾之处。
  果不其然,法庭上,两名犯罪嫌疑人企图“赖账”,但是面对如山铁证和检察官的有力指控,他俩的谎言被彻底揭穿,不得不接受法律的严惩。 
来源:解放日报 作者:解放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