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票收藏谨防骗局
栏目:邮票辩伪 时间:2007年8月31日14:36
本报于7月27日和8月17日连续刊登两篇记者调查《“珍邮”“奇品”的骗局》和《“生肖中国福”的真面目》,揭露集邮市场虚假邮品泛滥的情况,引起各界高度关注。8月21日,本报邀请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集邮专家、集邮市场管理者进行座谈,就目前集邮市场为什么会出现制贩虚假邮品,如何加强集邮市场监管等问题发表看法。现将嘉宾们的发言摘要如下:

  从严管理市场 杜绝制假贩假

  安定(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):近几年,集邮品广告在各种媒体上大量出现。开始是刊登在一些小的媒体上,后来逐步扩展到一些大报。广告宣传的邮品价格从几千元,逐步升级到几万元,甚至几十万元。这些邮品越做越“水”,起初还会收录一些传世量较少、价值较高的邮票,现在却拿价值很低的邮票、残次品票,甚至是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发行的邮票或假邮票来炒作、骗人,片面夸大邮品的保值增值效果,误导消费者。

  从国家邮政局近期查处的结果来看,广告宣传的邮品中,有大量假冒、违法印制的邮票,有不少是经过修补、洗戳、拼贴而成,作为“珍邮”来出售。比如我们查获的一套“文革大全”邮品,全套一共80枚邮票,除3枚新票外,其余都动过手脚。其中一张纯金的“全国山河一片红”邮票,是未经国家邮政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仿制的。

  最近,一些媒体上又出现了所谓“清邮原套大全票”、“一次拥有新中国全版邮票大全”、“46万天价罕见邮品”、“黄金版清明上河图”的广告……这些都是骗人的。

  我们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搞过一个《集邮市场管理办法》,规定买卖集邮品都要入市交易,因为集邮市场的管理者是经过审批的,有场地,有管理办法,有入场须知,入场交易要遵守市场秩序。

  加强广告监管 呼吁媒体自律

  江雁明(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监督处副处长):最近,随着投资市场的火爆,集邮市场也逐渐回暖,但由于我国的集邮市场发育不成熟,经营行为很不规范,经营主体鱼龙混杂,良莠不齐,出现了一些经营者利用集邮品广告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。

  集邮品的虚假广告,一是搞虚假宣传,通过广告贩卖假的邮票制品。二是误导欺骗消费者,打着政府部门批准、监制的幌子,以“珍品”、“奇品”、“投资升值”为诱惑,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。

  广告和媒体息息相关。媒体要把好广告发布关,虚假违法广告的始作俑者是那些见利忘义、道德诚信缺失的广告主。但是,发布这些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有些媒体重经济效益,轻社会效益,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诱惑,导致广告发布环节混乱甚至失控。媒体作为广告的出口,如果能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,虚假广告就不会出现。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切实加强自律,建立健全广告审查体制,像管新闻一样管好广告。

  对消费者来说,不能盲目信从广告宣传。广告本质就是一种商品推销的手段,所谓王婆卖瓜,自卖自夸。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,提高鉴别能力,提高消费风险意识,不能轻信广告。

  从监管角度来说,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。最近,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对《集邮市场管理办法》进行修订,广告监管部门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集邮市场的管理,依法规范广告市场秩序。 
来源:市场报 作者:李同欣 王舒怀